西吉县人民检察院
XI JI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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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2017年
第27次常委会议材料
检察工作报告
——在西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穆存祥
(2017年12月)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关心、支持下,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按照中央和区市政法工作及各级检察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绿色检察”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和保障县委“4156”中心工作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宪法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一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0件101人,同比件数上升20.69%,人数上升24.69%,其中批准逮捕52件70人,同比件数上升6.12%,人数持平,逮捕率68%。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45件191人,同比件数上升49.48%,人数上升39.42%,其中,受理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7件12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9.09%。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或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20件3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3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是依法履行职务犯罪惩防职能。按照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等专项活动。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17件,初查8件(7件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7件15人,同比件数持平,人数上升15.38%,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2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件2人。在面临监察体制改革人员转隶的形势下,保持检察队伍思想不散,查办案件节奏不变、力度不减,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三是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环境保护犯罪立案监督”两个专项活动,办理立案监督案件8件9人,纠正漏捕1人,追诉漏犯9人、漏罪6起,书面纠正侦查违法行为17次。深入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等专项活动,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70件,同比上升366%,案件结构优化,办案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实现了民事行政多元化监督格局。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和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回头看”,对县法院刑事裁判确定的192件291人涉财产刑执行案件进行了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份。针对刑事执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检察建议9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2人;对全县176名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资料进行了全面检查。固原市人大、西吉县政协对我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并给予充分肯定,我院驻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贯彻生态立区战略,认真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坚持检察工作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及时出台《西吉县人民检察院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被市委常委、县委书记马志宏签批肯定,并以县委名义转发执行,狠抓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工作,更好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在严厉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针对扶贫领域专项资金运行、制度建设管理等方面工作,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先后与县扶贫办、发改局等九个单位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对扶贫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同步预防监督的实施方案》,与县邮政公司联合制定并印发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实施方案》,与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联合组织扶贫领域一线干部,即村“两委”班子负责人、第一书记亲临我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次达到1300人次,既创新了预防职务犯罪形式,扩大了预防覆盖面,又强化了对扶贫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工程监督实效。紧盯扶贫资金安全,加强与财政、扶贫部门协作,抽调干警积极参与扶贫互助资金发放收缴使用以及金融扶贫贷款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精准预防,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是强化社会综合治理,服务保障改善民生。落实《西吉县2017年综治(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以“十项治理”和“十项深化”工作为抓手,深化“服务型窗口建设、矛盾问题排查化解、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三大专项行动。完善来信、来访、网络、电话、视频“五位一体”的控告申诉举报受理机制,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诉求。结合开展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有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受理控告申诉举报来信来访案件33件,做到件件有答复,案案有回音,确保群众满意。办理刑事申诉案件5件5人、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救助金5万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专项活动,组织干警深入吉强、兴隆、将台堡等十余个乡镇(村)的137所中小学校(教学点),宣讲法制140课时,散发法治教材4万余册,受教育学生15000多人;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徐某某等三人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查处,既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积极参与吸毒人员管控大收戒行动,批准逮捕贩卖毒品罪2人,起诉2人。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绿色生态检察模式,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监督,重点对河道非法采砂、马铃薯淀粉企业排污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32件。我院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由于成效突出,被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批示肯定,在全区检察机关推广。
三是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助推帮扶村脱贫销号。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坚决打赢脱贫攻坚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员参与,精准帮扶,选派4名第一书记、4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帮扶工作,组织全院61名干警,与4个帮扶村的305户建档立卡户结对帮扶,宣传精准脱贫惠民政策、制定精准脱贫产业计划、完善精准脱贫档案资料、协调解决脱贫疑难复杂问题。截止目前,共组织干警千余人(次)深入帮扶村开展帮扶工作,院里挤出工作经费10万余元、协调财政项目资金10万元为帮扶村及建档立卡户解决实际问题。深化火石寨元咀村依法治理“三无村”创建工作,协调信用社、电信、扶贫、农牧、财政、水务等部门为帮扶村建立金融扶贫示范点、解决危房危窑、整修基本农田、硬化村部院落、创建养牛示范村和互联网入户示范村等,全力助推脱贫攻坚。我院帮扶的火石寨乡元咀村2016年按期脱贫销号后,今年被固原市委、政府表彰为“脱贫攻坚先进村”。
三、规范司法文明办案,强化检察自身监督
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补短板,推动规范司法常态化,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坚持抓整改促规范。紧紧围绕高检院抽样评估我院工作反馈问题和上级检察院确定的规范司法存在的18个方面重点问题,持续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网上动态监控和通报督促整改工作力度,倒逼干警自觉规范司法行为。一年来,共评查已办结案件263件,发案件评查通报 期,针对存在问题,建立销号清单,全面督促整改,干警规范司法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初步形成,办案质量和规范化执法水平明显提升。
二是坚持抓制度促规范。落实案件受理一个窗口、查办案件看审录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涉案财物规范管理、办案安全防范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制度,制定精细化初查指引、办案流程规范、办案责任清单等机制。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建立健全“律师预约台账”“律师阅卷台账”“律师查询台账”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规范文明办案的台账7项;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案件公开系统,设立律师接待QQ、网上预约、“西吉检察”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有效解决律师阅卷“空白”、“白跑”、推诿等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律师接待工作效率,得到了律师界“点赞”,《宁夏法治报》进行了专题报道。
三是坚持抓监管促规范。充分发挥业务管理部门作用,全面运行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范案件受理,严格流程管控,强化动态监督。2017年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受理各类案件273件294人。通过“一月一巡查一总结一通报”及案件管理月报机制,重点对案件受理的基本数据、法律适用、风险评估、文书制作与使用、案卡填录等进行巡查,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每一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要求。实行案件即将到期提醒制、流程监控通报制,一年来,共向办案部门及承办人发案件即将到期提示58次、发流程监控通报11期、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22份,有效保障了规范司法。
四、改革创新增添动力,提升科学发展水平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推进西吉“绿色检察”新发展。
一是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紧扣“选人、授权、明责”三个环节,积极开展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员额制检察、内设机构大部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六项核心改革。按程序择优遴选19名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进入员额制检察官;全面推开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试点,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定员定岗,制定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责任清单,完成了检察官及检察辅助人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工作,制定并完善了绩效奖考核发放办法、机关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落实内设机构扁平化管理模式、入额检察官尤其是正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一线办案制、“谁办案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实现了检察官权责利相统一,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完成了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上划自治区级管理改革。
同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关于推进、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支持,及时完成了拟转隶人员信息报送、案件线索疏理汇总和侦查设备清理移交工作,做好了干警谈心谈话、思想稳定工作,确保了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县顺利推进。
二是扎实推进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证据审查模式改革,引导侦查机关按照法庭审判证据标准,依法侦查、收集、固定证据,落实庭前会商机制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宽严相济,强化庭审指控、证明、揭露犯罪效果。落实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按照高检院和自治区检察院统一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组织干警考察学习借鉴公益诉讼先行试点检察院经验,开阔视野,理清思路,积极探索,拓展案源,着力推进公益诉讼取得实效。目前,办理国有资产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1份。
三是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推行视频接访,完善点名约访,探索开展律师代理和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和积案化解。一是坚持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深化服务型窗口创建活动。制定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举报接待大厅服务型窗口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三个绿色通道”,即与信访部门建立信件相互移送“绿色通道”、与司法局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动联调“绿色通道”、与公安部门建立打击极端访“绿色通道”。二是有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和涉检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切实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置告急访、集体访5件,实现了我县十九大召开等敏感时期涉检进京“零上访”。三是与县纪委建立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受理信息共享机制,有效化解举报类矛盾纠纷68件,有力保障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五、从严治检固本强基,推进过硬队伍建设
贯彻落实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以党建带队建,努力建设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三会一课”、“二五”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深入持久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工作。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次党代会、固原市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全委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及司法改革会议精神,教育引导干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与时俱进,切实肩负起新时代检察官的工作使命和职责。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抓纪律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市、县党委若干规定。制定了《西吉县人民检察院集中开展干部作风大整顿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以“学深悟透、补齐短板、争创一流”为主旨的干部作风大整顿活动。加强检务督察,对干警出勤、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办事“八办”要求等进行经常性督察,确保了全院违纪违法案件零发生。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和中层以上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整改促提高。
三是加强素质能力建设。立足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坚持开展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干警参加中央政法委、最高检和各级检察机关举办的业务培训讲座132人(次),举办“业务大讲堂”,干警全员参加培训、考试和竞赛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涌现出了一批讲政治、懂业务、会办案的复合型人才,有2名干警选入全区青年检察人才库,为我院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是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教育引导干警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培植精神家园。组织开展了“检察好声音”征文活动,有3名干警撰写的论文在全市检察机关“绿色检察”研讨会上获奖。加强党性教育,积极推行干警政治生日“一卡制”、评星定格“否决制”、素质教育“导师制”、党建平台“掌上制”四项工作机制,使全院党的建设适应新常态,在创新发展上取得新实效。积极开展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凝心聚力,实干兴检,我院机关党建工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被市、县代表团观摩。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打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按照基层检察院建设“八化”要求,着力改善办公办案硬件设施建设,建成了建筑面积450平米,集文化、体育、娱乐、培训为一体的多功能干警活动中心,配备了先进的训练器材,运动设施,极大的丰富了干警的文娱活动,增强了干警的获得感。着力提升机关形象,对办公楼和院落进行了美化、亮化、绿化,为干警工作、生活创造了舒适美丽的空间环境。采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建成了“党性教育室”“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室”“院史室”等三个学习教育阵地,教育引导全体干警积极参与到党的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活动中,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主人翁意识,激发了职业自豪感和干事创业的激情。着力推进智慧检察,积极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初步建成了检务管理智能化、信息化、数字化平台,探索依托大数据、云信息建立起来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用高科技手段提升执法办案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司法办案的公平公正。利用西吉看守所整体搬迁,对驻所检察室的监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为远程提讯,网上办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一是增强接受监督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项检查、视察和个案监督工作,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改革工作1次、报告整改落实代表委员审议意见建议情况2次;向县政协通报检察工作1次、通报整改落实委员意见建议2次;向根据人大、政协工作安排,向代表、委员专题报告工作4次;自觉接受市、县人大、政协检查、视察专项工作3次。
二是丰富检察宣传载体。加强党对意识形态荛的领导,在巩固发展检察宣传主阵地的同时,加强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建设,讲好检察故事。通过传统纸媒体和“互联网+”新媒体及时传递检察工作动态、亮点和其他检务信息。共发表宣传稿件125篇、信息17期、调研文章13篇;“两微一端一站”关注人数过3000、发布动态信息1300多条,认真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我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宁夏法治宣传先进单位”。
三是拓展接受监督渠道。密切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联系,通过走访、座谈、发放征求意见函,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推送检务信息、通报工作等形式,让检察走进群众,让群众了解检察。及时建立“代表委员检察联络”微信平台,第一时间向代表委员推介检察工作动态,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教育、团委、妇联系统领导参加全市检察机关“防治校园欺凌 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主题开放日活动,亲身感受检察机关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所取得的成效。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公开法律文书102份,发布重要信息12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7条,最大限度方便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及时了解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西吉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化建设示范院”等集体荣誉7项。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对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委员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不平衡,有待进一步加强改进;信息化建设应用与检察工作融合度不够,有待进一步夯实提升;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中检察队伍素质能力欠缺,有待进一步强化提高。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加倍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打算
2018年西吉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区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各级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县委“4166”工作思路,践行“绿色检察”发展理念,聚焦检察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西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上有新高度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方略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得到全面准确贯彻落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树立新发展理念,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绿色检察”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打击、保护、监督、预防、教育职能,为新时代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围绕打好“六场硬仗”,实施“六大工程”,做到“四个加强”战略安排,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有针对性地调整检察工作重点,制定切实有效的服务保障措施,全力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西吉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依法履批捕起诉等职能,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黄赌毒黑拐骗、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全力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深化政法“三大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平安西吉”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法律监督,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有新成效
勇要全面贯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举措,聚焦监督主责主业,探索强化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措施,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以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牢牢把握宪法定位,深化巩固批捕、起诉等核心职能的监督属性,从侦查取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要尽快补齐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等传统监督短板,破解线索来源、提高监督准确性、加强监督刚性等难题。有效培育民事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财产刑执行监督等职能,选准突破口,以点带面提升监督实效。深化公益诉讼工作,结合实际探索拓展监督边界,切实保护公众利益。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基础工作的同时,做好转隶后与监察委员会的协调衔接工作,在反腐败斗争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四)深化司法改革,在提升科学发展水平上有新突破
牢牢把握改革基本原则和正确方向,认真学习试点院的经验与做法,确保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核心的各项检察改革落到实处。强化主体责任,主动汇报改革进展情况,对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按照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要求,积极主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权力责任清单、错案倒查问责等制度,坚决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以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促进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主动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依法负责地办好各类意见建议提案和交办案件,主动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进一步拓宽接受外部监督渠道,健全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方法途径,发挥“两微一端一站”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做到“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正,促检察公信力提高。
(五)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有新加强
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高度统一起来,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三大建设”,带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开展分类培训,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表率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的能力。二是加强干警队伍建设。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整治“四风”等突出问题。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完善自身监督机制,对干警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用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适应检察官分类管理改革、办案责任制改革需要,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检察干警法律业务素质,树立争先创优意识,强化岗位练兵活动,进一步完善岗位学、练、赛机制。
(六)推进“八化”建设,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成效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业务、队伍、管理、保障四个方面的“八化”建设,完善经费保障、科技装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后勤保障服务“四位一体”保障格局,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严格按照高检院“深入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全面深化大数据战略思维,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要求,全面实施智慧检务工程,探索完善“互联网+检察”工作模式,完成司法办案、检察办公、队伍管理、检务保障、检务公开等信息化平台,努力打造高科技支撑的执法办案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争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
各位代表,风正潮平,自当破浪扬帆;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检察工作新的征程已经开始,西吉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忠诚履职、司法为民,践行实干至上、行动至上,把“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转化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强大动力,为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新西吉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关于《检察工作报告》有关用语的说明
①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对其有无羁押的必要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②社区矫正:是指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③三无村:无刑事犯罪案件、无职务犯罪案件、无治安案件。
④公益诉讼:就是对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违法行为,个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向法院起诉。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
⑤检察两微一端:是指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及搜狐新闻客户端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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